2022-11-19 广州接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通业〔2022〕15号)》要求,现将广东省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及创新应用入库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重点方向
1.支持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电气机械、建筑、医药、家电、汽车、新能源等行业,以及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粤东西北地区的特色行业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探索建设园区型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步伐。
2.培育推广“5G+工业互联网标识”典型应用场景,遴选二级节点标识解析应用服务平台、标杆应用等方向的创新项目。
3.鼓励标识解析与区块链、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安全等新技术融合创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融合节点,推动主动标识载体规模化部署。
(二)实施内容
1.二级节点建设项目:部署功能完备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接入国家顶级节点(广州),形成并推广基于标识解析的创新应用,具备较好的运营服务能力。
2.创新应用入库项目:围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基于标识解析的应用服务平台或安全防护平台,形成标识应用解决方案,与国家顶级节点(广州)实现互联互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3.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并能够出具相关证明;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除符合第一条申报主体条件要求,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广东省信息通信业“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要求,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2.项目申报主体与建设主体一致;
3.项目可由不超过3个主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4.申报项目的建设资金已筹措到位,必须保证投资计划下达后能立即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实施;
5.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建设资金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鼓励各地(市、区)安排非省级专项配套资金给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参考申报指南(附件1、2),根据项目申报书(附件3、4)内容要求填写申报书。除申报书正文外,需包含以下材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等文件。
申报单位不可同时参与两类项目的申报。
四、资金支持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将对项目建设单位给予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比例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及电子版材料上报至我局,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广东省通信管理局701室 王子彰 收;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gdca_gdiot@gd.gov.cn
附件:
附件1:广东省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广东省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入库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广东省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广东省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入库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项目联合体协议.doc